环保税的征收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气污染物:
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饹酸雾、汞及其化合物、一般性粉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碳黑尘、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烟尘、甲硫醇、苯乙烯、二硫化碳等。
水污染物:
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以及其他类水污染物。
固体废物:
包括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噪声:
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项目可以免征或减征环保税,例如: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此外,对于规模畜禽养殖场,如果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也可以免征环保税。
综上所述,环保税的征收项目主要涵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但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排放可以免征或减征环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