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是 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中,环保部门有不同的名称和职责。
国家级环保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部:最高机关系生态环境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主要职能包括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
地方级环保部门
地方环保局:隶属于国家环保部,负责制定和执行环保法规,监测空气质量、水质、噪音污染,以及推动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实施。地方环保局的上级单位是国家环保部,是正部级部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
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定环境保护政策
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执行环境监测和执法
推动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实施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综上所述,环保部门是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中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家环保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