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三同时”是指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这一制度是中国环境立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旨在确保环境保护措施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从而有效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产生。
具体来说,“三同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同时设计:
在项目的设计阶段,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一起设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工艺、设备、布局等相匹配,能够有效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
同时施工: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避免因施工进度不同步而导致污染设施无法及时投入使用。
同时投产使用:
在项目竣工后,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时能够立即发挥作用,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三同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通过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可以有效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