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在汉中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核查组会赴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宁强县等县区,现场检查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入河排污口周边环境、标识牌信息、整治成效、审批手续等情况。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对第二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秦岭问题整改情况、《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问题整改情况、秦岭区域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秦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内疑似图斑信息核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清单化调度、动态跟踪管理和现地核查督导,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市环保督察办结合前一阶段督察整改“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逐项明确存在的问题,并印发整改情况通报和“回头看”问题清单。
新污染物治理
紧盯新污染物领域,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明确检查方向,确定“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治理总体思路,对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新化学物质企业进行逐一梳理筛查,形成监管清单,并加强执法力度。
突出环境问题
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四色”督办机制,清单化闭环式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抓好整改工作,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汉中督察局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线索摸排。
群众投诉和媒体舆论反映的问题
对群众投诉、媒体舆论、信访举报、领导批办涉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查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具体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
例如,对汉钢集团焦化厂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的问题、烧煤味道重和煤灰多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整改。
综上所述,环保督查在汉中的重点包括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新污染物治理、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群众投诉和媒体舆论反映问题的查办等。通过这些检查,旨在确保汉中市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