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合作机构是指 致力于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这些机构可能包括跨国组织、国家环保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的非政府组织等。它们通过合作、交流和研究,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并促进各国在环保领域的政策协调和技术合作。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成立于1973年1月,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全球环境事务的专门机构,致力于提供领导力、鼓励伙伴关系和提供知识,以便各国和人民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绿色、更加可持续的未来。
国际环境情报网:
联合国于1973年1月建立,旨在提供环境情报和资料,支持各国在环境领域的决策和工作。
绿色和平组织:
1970年由工程师麦克塔格特在加拿大发起成立,是一个国际性的环保组织,致力于防止环境破坏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中华环保联合会:
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是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决策建议,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成立于1989年,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履约项目资金、双边援助资金及其他对外环境合作事务的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通过各自的工作和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并促进各国在环保领域的政策协调和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