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环保督察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派出的正厅级行政机构,驻地位于广州。它在所辖的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1. 监督地方对国家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
2. 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3. 协调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
4. 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
5. 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
6. 承办跨省区域重大生态环境纠纷协调处置。
华南环保督察局成立于2018年2月6日,其前身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后更名为现在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