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负责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司所有项目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及运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负责公司整体环境管理及优化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政策、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对各部门环保管理工作的评估、检查和考核。
负责编制、修订环保类各项管理规定、操作手册,完善有关设备、仪表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确保生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情况进行监管,组织对公司环境监测系统的监测、维护、更新、升级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内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制订公司环保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环保方面的各种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配合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部门内部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年度预算、人员管理等。
此外,环保负责人还可能涉及以下职责:
对下属进行日常考核和培训指导。
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环保管理体系,并对各分厂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处理情况进行监管。
参与重大危险源辨识,对各类风险隐患开展整改评估工作。
建立项目人员健康档案,并对相关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配合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安全文件资料并及时上报。
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事故报告、谎报瞒报追究责任制度。
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
负责组织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预防性维护工作。
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
协助领导对现场进行检查。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这些职责强调了环保负责人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其全面负责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