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站 属于事业性质的单位。它们通常是环保局下属的事业编制单位,而环保局本身是行政编制部门。尽管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编制,但他们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并由地方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发放工资。
具体来说,环境监测站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事业性质:
环境监测站是环保系统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环境监测、环境数据管理、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应急等职责。
公益性:
环境监测站是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它们的主要任务是对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测、管理和控制,确保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善。
行政职能:
环境监测站带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例如对环境质量的监控,但国家不予地位承认,作为环保最基层最基础性的工作。
财政拨款:
在县级市以上环境监测站,通常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有些则可能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环保监测站是事业性质的单位,具有公益性质,提供环境监测、管理和控制等服务,并由地方财政拨款支持其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