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环保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
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改善居住和工作的环境质量。
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
强化环境管理,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法制,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加大环境科技的投入和能力建设力度。
加强水污染防治:
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推进水环境治理。
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以113个城市为重点,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以酸雨防治为重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防治土壤污染: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安全。
控制人为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生态退化。
实施九大工程:
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燃煤电厂脱硫、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管护、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应用,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保护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湿地、草原、湖泊、河流等自然景观,维护物种多样性,保持生态功能的完整性。
节约资源:
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倡导绿色消费。
加强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
确保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空气安全和土壤安全。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服务支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应对气候变化,健全全国碳交易市场。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
加强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建立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核设施运行监督和环境监管,强化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
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
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拓展数字技术应用。
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这些任务涵盖了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旨在通过综合施策,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