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用评价是指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其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其环保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社会监督和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环境行为信息包括企事业单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履行环保责任的情况,并通过法律文书、行政公文、行政决定文书等予以记录的行为信息。
环保信用评价的目的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推动市场主体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通过评价结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监管,并推动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依法实施激励与惩戒措施。
评价范围通常包括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以及卫生、社会与服务业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一般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评价指标通常包括21项。
环保信用评价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通过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这一直观的方式,向公众披露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