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查需要开具的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环保监察执法证件或 有效的地方行政执法证件。这是从事环保监察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制发并加盖印章。
环保证明。这通常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保手续等相关证明文件;生产设备的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环保设施的运营维护记录和检测报告;环保监测数据和报告;企业自行监测记录和自行监测设备的合格证明等。
环保守法证明。企业可以向环保局申请环境守法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表》、《工业废水排放及总量控制监测报告》、《工业废气排放及总量控制监测报告》、《噪声排放监测报告》、《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及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的环保检查内容和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环境执法记录、生态环境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投诉举报材料等。
综上所述,环保检查需要开具的证明主要包括环保监察执法证件、环保证明、环保守法证明以及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建议企业在进行环保检查前,提前准备好这些文件,以便顺利通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