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保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环境宣传与教育

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组织环保宣传活动,如“环保随手拍”等,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环境监管与管理

监督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督促企业和个人维护环境卫生,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环境监测与评估

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评估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

编制环境报告,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污染防治

协助农业部门推广综合防治措施,促进农业生态循环。

监督和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

环境规划与计划

制定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协调环保项目,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环境应急与纠纷处理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污染纠纷和投诉。

调查污染事故,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其他职责

协助做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参与环境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推动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

乡镇环保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