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的环保岗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煤矿环保技术员
负责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煤粉尘排放的检测。
矿长
煤矿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矿环境工作的决策和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组织编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将环保工作列入日常生产管理议事日程。
生产副矿长
协助矿长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环境保护问题。
煤矿总工程师
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是煤矿环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编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环境保护知识。
环保科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组织全科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及时分析报告。
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各种环境统计工作。
组织牵头、参与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部门专(兼)职环保员
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技术工作,做好废气、废水、废渣等的排放情况统计工作。
落实环保制度、分解环保目标和环保规划,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
环保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贯彻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标准,监督执行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环保项目经理
负责煤矿项目环保、安全、质量等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制定并落实环保工作计划及预算,组织安排项目内部人员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建立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流程规范,对项目环保工作进行持续优化改进。
这些岗位在煤矿环保工作中各司其职,共同确保煤矿的环保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实现煤矿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