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工作开始的时间可以追溯到多个重要事件和法规的生效日期: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和实施
该条例于2018年11月3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山东的实施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山东省作为其中之一,于4月1日迎来了首个环保税征期。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的实施
2017年3月1日,山东省开始实施《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信用评价信息系统。
山东省环保集团的组建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环保集团”)于2022年6月正式成立,标志着山东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这些事件和法规的生效和实施,标志着山东环保工作从多个方面展开,并逐步加强和完善。
建议:
企业应关注并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加强环境信用建设,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
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推动环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促进山东环保事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