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人员通常穿着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这种制服在颜色、样式上与公安制服类似,但会有明显的区别,例如肩章和臂章上会印有“环境监察”(英文缩写EPI)的字样,并配有彩色的青山绿水标志。此外,执法人员还会佩戴标明其编号的胸牌。
在穿着制服时,环保局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统一着装:
执法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套穿着制服,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也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整洁统一:
执法人员应保持制服整洁,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鞋子方面,除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着便鞋时,只准穿黑色鞋,男性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非工作需要,不准穿拖鞋。
佩带标志:
执法人员应当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胸徽、编号等标志,不得佩戴与环境监察身份或环境执法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仪容端庄: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或参加集会、检阅等活动时,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这些规定旨在展示环保系统的行业风采,增强环保执法的权威性,提高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