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环保站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定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
做好森林资源、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平台。
造林绿化与资源保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推进大规模绿化行动。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划定并管控林业生态红线。
自然保护区与湿地保护
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荒漠化防治与生态恢复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负责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综合治理,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退耕还林与国有林场管理
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法律法规宣传与执行
宣传和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资源调查与档案管理
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人林场。
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
社区生态环境监管与应急响应
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
参与环保应急工作,对环境安全进行监督。
科技推广与社会化服务
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
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综上所述,林业环保站的工作涉及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监督和生态建设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