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砂石的质量要求标准如下:
粒度与细度模数
粒度小于4.75毫米的细集料,细度模数MX在3.7至1.6之间。
河砂和江砂
细度应控制在2.3-3.0之间,高于3.2的将被拒绝收货。
含泥量应≤3%,含泥量超标不足0.5%的将扣除总数量的0.5%。
环保要求
环保砂石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采用环保工艺生产,无污染、质量合格。
其他标准
建筑用石子(粗骨料)的粒径大于5mm,通常为碎石或卵石,技术标准包括颗粒级配及最大粒径的限制,具体参照结构尺寸和钢筋间净距等因素。
不同强度等级的砂浆用砂含泥量有不同要求,例如:
强度等级为M2.5以上的砌筑砂浆用砂含泥量不应超过5%。
强度等级为M2.5的水泥混合砂浆用砂含泥量应不大于10%。
防水砂浆用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3%。
对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对C10和低于C10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其含泥量可放宽到2.5%。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砂石料的质量和环保性,以满足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的性能要求。在实际应用中,还需根据具体工程需求和相关标准进行详细检测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