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举报的奖励金额如下:

举报六种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得25万元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

举报“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能够准确指出暗管的具体位置或者逃避监管的具体方式,并提供相关的视频、图片或其他线索资料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其他类举报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未能提供相关的视频、图片或其他线索资料,但举报反映的内容与调查结果相符或基本相符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举报“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排放水污染物”,能够准确指出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具体情形、具体时间,并提供相关的视频、图片或其他线索资料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他类举报奖励人民币3万元。

未能提供相关的视频、图片或其他线索资料,但举报反映的内容与调查结果相符或基本相符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举报“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举报8种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可达25万元。

具体奖励标准:

举报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的行为,奖励额度分别从1万元和2000元提高到5万元和1万元。

举报涉危废非法处理的行为,奖励额度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

举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奖励额度设定为5万元。

举报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十四类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奖励,最高达10万元。

具体奖励标准:

举报擅自设置、改造或增加电镀、漂染、造纸、湿式印花等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

举报采取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或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废水的违法行为,奖励10000元至20000元。

举报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奖励10000元至20000元。

对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实涉嫌污染环境罪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刑事立案的,将给予举报人追加一倍奖励,最高追加不超过5万元。

建议:

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如视频、图片等,以便于生态环境部门查证。

举报人应关注最新的举报政策和奖励标准,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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