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环保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标准
2006年,河南省政府首次设定全年空气质量最低标准,要求省辖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得低于256天,即全年天数的70%。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氨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规模大于10m³/d(含)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标准,出水直接排入GB3838Ⅱ类水域以及GB3838Ⅱ、Ⅲ类水体和湖、库等封闭水体时;出水直接排入非控制断面周边GB3838Ⅲ类水域以及排入GB3838Ⅳ、Ⅴ类水体和水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池塘等封闭水体时;出水排入沟渠、自然湿地等水域时,执行三级标准。规模小于10m³/d(含)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直接依据表1中的三级标准执行。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5-2023)发布,标准定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河南省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农村水环境,以及规范医疗机构的水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