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制品厂的环保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工艺和装备
工业氧化钼、钼铁等炉料产品生产应接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生产工艺和装备。
在生产过程中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除尘、收尘工艺和尾气综合回收工艺。
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矿山企业:坑采采矿损失率不超过10%,采矿贫化率不超过10%。
冶炼企业:工业氧化钼实际回收率不低于98%,工业氧化钼焙烧综合能耗不高于300千克标煤/吨。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矿山冶炼企业(含新建、改扩建工程)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遵照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遵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建立矿山、冶炼工程,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废气排放
在原料处理、转运、熔炼、加工等过程中均应配备收尘及烟气净化装置。
各种炉窑均应采用电除尘或旋风加袋式除尘器收尘。
废气排放要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冶炼企业要建立二氧化硫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废水排放
废水排放要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
废水排放指标为:PH值6~9、悬浮物低于70毫克/升、化学需氧量(COD)低于100毫克/升、石油类低于10毫克/升。
废渣处理
废渣堆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限制标准》(GB18599-2001)。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钼制品厂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并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随着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应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确保达到最新的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