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罚款的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决定,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数额标准。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罚款标准:
一般情况
阻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罚款金额为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罚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
特定情况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组织旅游、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罚款金额为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个人行为则罚款500元以下。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下。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下,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为3000元至1万元。
严重情况
构成环境污染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罚金数额由法院自由裁量,最低数额不少于一千元。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的,罚款金额为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并可采取其他严厉的行政措施,如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综上所述,环保罚款的数额范围较广,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具体数额需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企业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以避免因违法而遭受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