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加工厂的环保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废水标准限值
COD浓度限值不得超过300mg/L。
BOD5浓度限值不得超过100mg/L。
总磷浓度限值不得超过1mg/L。
总氮浓度限值不得超过10mg/L。
pH值范围应在6-9之间。
悬浮物浓度限值不得超过30mg/L。
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
废气标准限值
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
VOCs排放浓度限值不得超过每立方米5mg。
燃煤烟气中氧含量应不小于百分之三。
固废标准要求
废弃家具应分类投放,尽量进行资源化。
危废产生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处理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固废处理设施运作正常,不得泄漏产生二次污染。
环保设施要求
废水处理设施应当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应安全可靠。
废气处理设施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应及时有效。
固废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应规范化。
监测点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
其他要求
家具制造行业应按照《排放污染物立法标准》(GB14554-1993)中各项排放限值要求执行减排。
强制性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总量不得超过500mg/L。
喷漆设备的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每升20克。
家具制造行业应使用技术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回收利用,以达到净化排放要求。
建议家具加工厂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标,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