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猪场需要申请环保手续的数量标准,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
50头以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或者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规模在50头以上的养猪场,需要到县环保局进行办理。50头以下:
对于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只需要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对于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下的猪场,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但需要到镇政府进行养殖备案。
涉及环境敏感区:
无论养殖规模大小,如果养殖场涉及环境敏感区,都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规定:
地方环保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养殖规模有所调整。例如,一些地区可能规定,即使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下,但如果养殖场的地理位置或操作方式可能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也需要进行环保评估和办理相应的手续。
建议
如果养猪场的规模在50头以下,建议先向当地镇政府或农业部门进行养殖备案,并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环保手续。
如果养猪场的规模超过50头,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和运营养猪场。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