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效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 GB 13223-2011。该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该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尤其是氮氧化物(NOx)的限值为100mg/m³,这一标准比欧盟现行的NOx排放限值200mg/m³更为严格。
此外,最新的环保标准还包括对火电厂超低排放的要求,如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二噁英(Dioxin)的排放限值分别达到极低水平。
建议火电厂和相关企业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