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猪规模受环保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农村养猪
50头以上由环保局管。
养殖专业户养殖规模在50头-500头之间,年产量小于50头的为养殖户,也就是小散户。
规模养殖场的环保管理
一般规模: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大型规模: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实行备案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其他相关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猪常年存栏量3000头以上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定,集约化蓄禽养殖场指的最小规模为猪500头。
建议
小规模养殖户:如果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下,一般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但需注意环保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中等规模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至500头之间,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严格遵守环保规定。
大规模养殖场:养殖规模在5000头及以上,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环保审批,同时需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建议养殖户在扩大规模前,详细了解并遵守相关环保法规,以降低潜在的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