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环保的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会有不同的处罚标准。以下是具体的罚款标准:
一般罚款
未批先建:最高罚总投资额的5%。
未验先投或验收弄虚作假:最高罚200万。
超标排放、伪造监测数据:最高罚100万。
偷排废气:最高罚100万。
无许可证排污:最高罚100万。
私设暗管排污:最高罚100万。
违法处置、倾倒、贮存危险废物等:最高罚100万。
未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检测记录、在线监控未安装、未联网、未正常运行:最高罚20万。
产生VOC的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最高罚20万。
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最高罚20万。
针对环保违规行为的罚款
阻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针对特定区域和行为的罚款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具体罚款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罚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法判处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