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我国的环保现行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机动车排放标准
国六标准(包含国六a和国六b两个级别):
一氧化碳:0.7毫克每公里
非甲烷烷烃:0.068克每公里
氮氧化物:0.06克每公里
PM细颗粒物:0.0045克每公里。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般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200-400毫克/立方米(化石燃料),100-200毫克/立方米(其他行业)。
氮氧化物:250微克/立方米(日均),350微克/立方米(时均)。
PM10:50微克/立方米(日均),150微克/立方米(日均)。
PM2.5:35微克/立方米(日均),75微克/立方米(日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但属于“国六”排放标准的一部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
排入GB3838类水域和GB3097二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类标准。
排入GB3838类水域和GB3097中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类标准。
排入二级污水处理厂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其他特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噁英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二噁英类的测定均值需控制在0.1ngTEQ/m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建议将二噁英类测定均值拟定在0.05ngTEQ/m³。
这些标准是为了控制和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建议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