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会发出多少次警告才停产整治,这主要 取决于具体的污染情节和当地环保法规的规定。以《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惩治办法(试行)》为例,该办法规定:
超标1次:
进行处罚和警告。
超标2次:
进行处罚和约谈。
超标3次:
实行限产50%、处罚和媒体曝光。
超标4次及以上:
进行处罚、停产整治和媒体曝光。
因此,环保部门会根据排污单位超标的次数采取不同的惩治措施,包括警告、约谈、限产、处罚和停产整治等。具体发出多少次警告才停产整治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次数,而是根据每次超标的严重程度和当地的具体规定而定。
建议排污单位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定期监测污染源自动数据,及时整改超标问题,以避免因多次超标而被采取更严厉的惩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