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至少有 六个督察局,具体情况如下:

华北督察局:

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六省市自治区的监督执法工作。

华东督查局:

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省市的监督执法工作。

华南督查局:

负责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市的监督执法工作。

西北督查局:

负责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北五省区的监督执法工作。

西南督察局:

负责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等西南五省区的监督执法工作。

东北督察局:

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东北三省的监督执法工作。

综上所述,环保部至少有六个督察局,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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