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市环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空气质量:
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低于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2%。
水生态环境质量: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4%以上。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完成国家下达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考核目标。
土壤环境质量: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高于95%。
污染减排:
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60%以上。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提升浙江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改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