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环保罚款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时:
若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例如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等,罚款金额可提高至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按日连续处罚:
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例如,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停产整治甚至被责令停业、关闭。
综上所述,钢厂环保罚款标准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以二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的罚款,并且若拒不改正,还可能面临按日连续处罚的后果。建议钢厂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以避免因违法排放而受到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