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处罚个人的金额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罚款标准:
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
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
恶意妨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正常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罚款金额在两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下。
未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
罚款金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下。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组织旅游、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
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
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下。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下。
一般环境污染行为
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的标准是一千元至无限额罚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裁定。
较大数额罚款
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这些罚款标准适用于不同的环保违法行为,具体罚款金额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来确定。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