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在环保领域获得的奖励资金情况如下:
省级奖励资金
2018年度,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8800万元,宿迁市作为12个获奖地区之一,获得了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市级奖励资金
2021年,宿迁市对举报“散乱污”企业并经查实的5名举报者给予奖励,共计发放奖金2500元。
举报人奖励
根据《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举报人最高可获得2923元奖励。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根据被举报事项的难易程度和打击违法行为的贡献大小,最低50元,最高50万元。
综上所述,宿迁市在环保领域获得的奖励资金包括省级的1000万元、市级的2500元以及举报人奖励的2923元(个案)和最高50万元(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