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粪环保要求标准主要涉及 污水排放和有机肥料两个方面:
污水排放标准
化学耗氧量(COD):
一级标准:新扩改150毫克/升,现行200毫克/升。
二级标准:新扩改600毫克/升,现行400毫克/升。
悬浮物(SS):
一级标准:新扩改150毫克/升,现行200毫克/升。
二级标准:新扩改400毫克/升,现行400毫克/升。
生化需氧量(BOD):
一级标准:新扩改60毫克/升,现行80毫克/升。
二级标准:新扩改400毫克/升,现行400毫克/升。
蛔虫卵数:
一级标准:新扩改2个/升,现行2个/升。
凯氏氮(TKN):
一级标准:新扩改30毫克/升,现行40毫克/升。
总大肠菌群数:
一级标准:新扩改10000个/升,现行10000个/升。
有机肥料标准
水分:小于等于20%。
总养分:大于等于4%。
有机质:大于等于30%。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鸡粪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鼓励通过适当的处理方法提高鸡粪的营养价值和使用效率。建议鸡场在处理鸡粪时,遵循这些标准,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