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的时间安排如下:
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省里对各地环保督察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督察起止日期根据实际安排。对于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方,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20天左右:
督察时间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原则上安排20天左右。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后,会及时发布督察公告,全程受理环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电。
具体案例
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唐山市的督察时间为28天,从2024年9月2日至9月29日。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例如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
综上所述,环保督察的时间一般为 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长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