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局的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具体的法规条款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几个具体的案例和罚款金额:
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金额:22万元。
某可再生能源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存在厂界臭气无组织排放超标
罚款金额:拟处罚款十万元,并可通过申请环保合规建设的方式减免该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的环保罚款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下的,处以3000元至1万元罚款。
注册资金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未依法持证、按证排污的处罚
罚款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处罚
罚款金额: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案例和罚款金额展示了深圳环保局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和罚款金额。具体的罚款金额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条款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