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的环保税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税额标准如下:
应税大气污染物:
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
应税水污染物:
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固体废物:
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
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此外,如果厂房在拆旧建新过程中产生了应税污染物,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环保税: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固体废物:应纳税额 = (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 单位税额。
噪声:应纳税额 =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厂房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定比例(例如30%或50%),则可以享受减按一定比例(例如75%或50%)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新建厂房的环保税收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以及是否达到减免条件等因素来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税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