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的罚款金额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轻重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规及具体罚款金额: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罚款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罚款金额:十万元以下。

机动车无标车、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内,被系统抓拍到的

罚款金额:每次200元并扣3分。

市生态环境局对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

罚款金额: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企业或个人未执行“三同时”制度

罚款金额:5万元以上。

医院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

罚款金额:20万元。

企业未按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这些罚款金额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定,并且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和严重程度进行裁定。建议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以免受到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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