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征收标准并非固定,而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来说: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
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
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税额标准
固体废物:每吨5元至1000元。
噪声:每月350元至11200元。
地方具体标准
北京市收费标准全国最高,天津、河北、四川等省市环保税标准为最低标准的3-5倍。
宁夏、甘肃、江西、吉林等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地区平移原排污费标准。
山西、湖北、福建、云南等部分省份适当上调标准。
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环保税法确定的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云南规定,2018年1月至12月,环保税税额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从2019年1月起,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5元。
因此,环保税的具体征收金额需要参照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的具体标准。建议企业和个人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税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