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访的处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畅通受理渠道
构建多元化信访渠道,包括12345热线、网络举报平台以及来信来访等,确保群众诉求能够便捷、高效地传达。
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时登记、分类并录入信访处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避免信息遗漏与延误。
规范处理流程
收到信访线索后,执法人员迅速响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深入信访反映现场,运用专业检测设备对涉及的水、气、声等环境要素进行精准监测,细致排查污染源头与污染路径。
针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影响,对其未启动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落实反馈闭环
在案件处理完毕后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书面回复或上门回访等形式,向信访举报人详细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对于群众不满意的处理结果,重新进行梳理与核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抓管理,突出联动闭环
推动形成污防办、职能部门、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对环境信访件进行分级分类处理。
对于简易环境信访件,由相应检查员进行现场调查调处,实现快速处置。
对于一般环境信访件,由信访调处人员进行调处,严格按照“事前见面、事中沟通、事后反馈”要求进行。
对于复杂环境信访件,由污防办牵头,分管领导召集,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严格办理要求
环境信访统一由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归口受理,进行登记,并根据信访事项分类处理。
对属于环保部门处理的一般性、常发生的举报事项,予以受理,填写《市中区环保局信访登记卡》,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处理。
对跨区域信访、市以上领导批示件、省厅、市局批转件等重要信访件,依据局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处理。
对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报局领导决定,并根据局领导签发意见迅速处理。
调查核实与处理
接到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后,按规定时限到现场调查处理,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种情况。
调查取证要做到两个查清:一是查清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二是查清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环境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后,承办人员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对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予以支持,对被举报方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消除污染侵害,并答复信访人。
反馈与归档
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所提出的问题、批评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对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来电来信来访情况及时进行登记,由值班室受理,然后交由专人统一派发。
各监察小组对信访案件中涉及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
案件结案后,对来访者应给予答复,同时将全部信访材料按规定立卷存档。
通过以上流程,环保信访案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