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大气污染物
污染当量数=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应税水污染物
适用监测数据法:
污染当量数=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适用抽样测算法:
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当量数 = 月均存栏量 ÷ 污染当量值
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数 = 污水排放量(吨) ÷ 污染当量值(吨)
医院:
污染当量数 = 医院床位数 ÷ 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数 = 污水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量= 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应纳税额= 固体废物排放量 × 适用税额
噪声
应纳税额=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示例计算
假设某企业10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10千克、氟化物10千克、一氧化碳100千克、氯化氢100千克。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按《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为10元。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二氧化硫:10千克 ÷ 0.95千克(污染当量值) = 10.53
氟化物:10千克 ÷ 0.8千克(污染当量值) = 12.5
一氧化碳:100千克 ÷ 2.8千克(污染当量值) = 357.14
氯化氢:100千克 ÷ 3.65千克(污染当量值) = 273.97
前3项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
一氧化碳:357.14
氯化氢:273.97
氟化物:12.5
二氧化硫:10.53
应纳税额
一氧化碳:357.14 × 10元 = 3571.4元
氯化氢:273.97 × 10元 = 2739.7元
氟化物:12.5 × 10元 = 125元
二氧化硫:10.53 × 10元 = 105.3元
总应纳税额 = 3571.4元 + 2739.7元 + 125元 + 105.3元 = 6441.4元
建议
企业应仔细核算其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并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和税率,以确保准确计算并按时缴纳环保税。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安装监测设备、优化生产工艺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降低环保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