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拒交环保罚款的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加处罚款
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查封扣押财物
如果当事人有财物被依法查封、扣押,这些财物可能会被拍卖以抵缴罚款。
划拨银行存款
如果当事人的银行存款被行政机关冻结,这些存款可能会被直接划拨用于抵缴罚款。
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上述措施均无法奏效,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面对环保罚款,建议如下:
如果财务条件允许,应全额按时缴纳罚款。
若面临财务困难,可以尝试与罚款机关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申请缓缴或减免罚款。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缴纳困难,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环保罚金。
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