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回收的收费情况如下:
城(镇)居民 :每月10元/户,流动人口为2.5元/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每人每月1.5元或每吨180元。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
日产垃圾量0.01-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
日产垃圾量0.05-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商铺:
每月每平方米0.75元。
餐饮业:
每月每平方米1.5元,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
每吨120元。
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
每吨90元。
其他收费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费:有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按床位缴费的 N=3.9×M/1.25元/床.日(M为按床位计费的医疗卫生机构全年平均每床日产生医废重量),按医疗废物重量缴费的3.3元/公斤;无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月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以上3.3元/公斤,月产生医疗废物30-100公斤的260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30公斤的145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以下的90元/月。
这些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具体服务提供商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