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也称为环境保护税,是一种 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的税收。它针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应税污染物进行征收。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应税污染物,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环保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手段促进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环保税采用定额税率,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则负责对污染物进行监测管理。环保税的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并全部划归地方。
征税对象: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纳税人: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征税地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税率:
采用定额税率,具体税额依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确定。
征管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征收,环保检测,信息共享。
免税情形: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以及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需要缴纳环保税。
环保税作为一种调节型税种,其首要功能是减少污染排放,而非增加财政收入。通过这种“多排多缴、少缴少缴、不缴不缴”的税制设计,环保税能够发挥绿色调控税收杠杆效应,引导企业和个人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