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环保税的计算方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
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 =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 = 固体废物排放量 × 适用税额
应税噪声
应纳税额 =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其中,污染当量值是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来确定的。如果纳税人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则根据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如果没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则根据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计算。对于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可以使用排污系数或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定比例(如30%或50%),则可以享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优惠。
请根据高阳的具体排放情况和当地的具体适用税额来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