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

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应税固体废物

污染当量数= 产生量 - 综合利用量(免征) - 储存量和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应纳税额= 固体废物排放量 × 适用税额。

应税噪声

应纳税额=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

根据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确定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

查找污染当量值:

参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每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计算污染当量数:

将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其污染当量值。

确定适用税额:

根据《深圳市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表》确定每种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应纳税额:

将每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乘以其适用税额,并将所有污染物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到总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安装了污染物全自动监测设备,可以按照全自动数据监测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如果未安装全自动监测设备,可以按照检测机构提供的数据监测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对于无法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情况,可以参照国务院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发布的排放指数或原材料衡算方式计算。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深圳环保税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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