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环保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镇办和两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各相关部门如住建、综合执法、公路、交通、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企业夯实主体责任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风险隐患排查、防护物资保障、环境整治和安全培训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
综合执法和公路部门要加大清扫和洒水频次,尤其是对重点路段要加大冲洗力度,全面做好道路深度保洁。
施工工地管理
施工工地要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括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市政工程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的方式施工,已回填的沟槽要落实覆盖、洒水等措施;路面挖掘、石材切割等作业要落实喷淋、洒水、除尘等措施;工程完工后7日内恢复路面或景观。
医疗废物处理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强化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培训和防护,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降低感染风险。
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
强化饮用水生产过程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提升饮用水检测能力,及时发现和控制饮用水污染风险。
大气污染防控
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排放,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打击超标排放行为,推广新能源车辆。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源的监管。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各项环保政策,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优化生产过程,降低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压力。
加强环保监督管理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惩处。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环保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共同营造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疫情期间有效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