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保罚款的金额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具体法规会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规中关于县级环保罚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个体户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环保局可以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县级环保部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也会在法定范围内进行裁量。企业和个体户应当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