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电价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限值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限值1倍以内(含)
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
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限值1倍以上
处5倍以下的罚款。
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将予以严惩,具体的处罚措施未在文档中详细说明,但通常包括罚款和/或其他法律后果。
实际案例: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污染物仍享受环保电价,被罚款9102.47元。
具体罚款细分为:超标一倍以内时段金额1048.34元;超标一倍以上时段金额为446.86元;CEMS故障时段金额为7607.27元。
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各项污染物超标时段仍享受的环保电价款金额共计2576元。
罚款细分为:各项污染物超标(1倍以内)时段:596.4元;各项污染物超标(1倍及以上)时段:112元;CEMS故障时段:1867.6元。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和电价政策,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超过限值,避免因违反规定而遭受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确保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