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保关停,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收集证据并协商
企业应首先收集能够自证清白的证据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利用法律救济途径
企业应了解并行使以下法律权利:
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行政处罚通知上载明的时间内提出。
听证的权利:在行政机关处罚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申请行政复议:在60日内提出。
提起行政诉讼:在6个月内提出。
申请行政补偿
如果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一定的行政补偿。具体措施包括:
向作出关停决定的行政机关主动提出申请,作出行政补偿决定。
与主管部门和相应的行政机关协商调解,争取签署控制土地空闲下来空置的土地优先开发的权利。
补偿原则为合理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搬迁、附属物等按照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来补偿。
处理员工问题
被环保关停后,员工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并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解决。
公司清算
企业被环保关停后,需要进行清算。具体步骤包括:
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分配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份比例分配。
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可以在环保关停的情况下,合法合规地维护自身权益,并尽量减少损失。